世界衛生大會(WHA)變成台灣和中國的戰場??

最近看新聞越看越糊塗了!!!

世界衛生大會(以下簡稱WHA)甚麼時候搞得快和分手擂台一樣綜藝!!

台灣出席參加WHA

應該很單純只是參與世界衛生組織(WHO)針對全球公共衛生政策制定及施行的共識會議

竟然可以把政治立場弄到這會議上….一整個感覺就是……!!

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下面這篇報導~轉自 鳳凰網

http://news.ifeng.com/a/20170522/51139516_0.shtml

引用這篇新聞的內容…從頭到尾都是泛政治立場..

其實不解的是…台灣縱使不參加WHA…對於台灣醫療技術會有影響?!

中國大陸不知道多少人來台灣醫院挖寶…台灣醫療團體有拒絕過?!

沒有~因為醫療無國界..醫學本來就是要造福人群治癒疾病…

但是卻為了所謂《一個中國原則》和《92共識》….

就為了因為台灣去參加一個為了全世界人類公共衛生的會議…..

只能說….這種小氣家子的事情…無言!!

說一個台灣人民想說的話…

【自稱是台灣過去老大哥~卻是一手拿著武器~然後口口聲聲說歡迎光臨…只會讓台灣人更怒!!】

中國兵法孫子兵法沒讀熟嗎??

不戰而屈人之兵..用的是寬容大量!

中國內地多少人~~只為了一句【台灣NO.1】就能到處起駕~~

連玩個網路遊戲都能都能打打殺殺…

共產主義終究是共產主義….最終..也只會人性批判和打打殺殺吧!!

小編是台灣人~我是華人…說的是台灣華語(華人的語言)

新加坡、馬來西亞不論是廣東、閩南人都能稱自己是華人~為何台灣不行…!!

但說實在的……本來就只有一個中國…

因為我們是台灣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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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護人員被辱罵!!!只能忍氣吞聲????

小編會寫這篇~最主要是看到同行醫療界的學長/姊們常常會遭遇到不理性、情緒化…等等等言語上的批評與辱罵!!甚至衍生成暴力事件……

但多數人在現場的時候….僅會出現兩種選擇….

第一種…忍氣吞聲…是最常見的一種類型!!!…
但小編真的不建議這樣做!!……後續會說明!!
第二種…直接回嘴…這是目前逐漸增加的一種趨勢…
但小編也不建議這樣做!!….肯定有人想要問了「阿都不建議~~是要怎麼做!!」

小編通常會建議的做法是…

1.發生此類案件的時候!!隨身型錄音筆帶好開機!!
可能有人會想問..為何不建議用密錄器呢?!….問得很好….
影像雖然能夠絕對的還原現場畫面…但仍然有違背病人隱私的疑慮吧!!!
聲音部分就比較沒有這樣的疑慮….

2.不論對方的情緒化行為到達甚麼程度…先告知對方「目前本人正在使用甚麼方式進行甚麼行為紀錄!!請不要太過情緒化!!!」
(記得必須冷靜且明確的告知…心平氣和的說完這句話~記得保持緘默..就算對方把自己的祖宗十八代都罵完!!然後~繼續做自己該做的輔助醫療行為…..這個動作有絕對的意義存在!!!)

3.如果在病房…千萬記得….病房門當下請保持打開狀態~病房門當下請保持打開狀態~病房門當下請保持打開狀態~(很重要說三次!!)

當做好這三樣動作的時候…其實就已經做好確保自己權益的準備了!!!
以下最個說明吧!!!

 

大眾所知道的行車紀錄器、密錄器、針孔、錄音筆等設施設備所記錄的圖畫、影像、聲音等
若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之下紀錄…雖有記錄對方違法事實..但因對方不知道且不明白的情況下所做的蒐證!!其實在法院不能充當證物…..僅作參考用….僅作參考用….僅作參考用….

然而~當紀錄者有明確告知對方自己有在做蒐證行為時…即屬於公開蒐證…此時不論使用的是行車紀錄器、密錄器、針孔還是錄音筆…均能夠提供做為…證據使用!!!
(這就是小編為什麼說必須冷靜明確告知..而且要心平氣和的原因了!!!)

因為做為證據…不單僅證明對方的錯誤….如果自己也是控制不了自己…雙方都有可能構成違反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當然…………….相對來說~刑責比較起來算輕很多了!!!!

至於為何要開保持病房的門打開….

首先要問看看…大家是否都清楚知道公然侮辱的定義嗎???

空間平時大眾比較能理解的就是所謂的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!!

公共空間也就是沒有特殊的門禁、限制、大眾均能夠利用的空間!!!

私人空間就是針對特定的人或群眾管制,且限定僅有特定使用時!!即屬於私人空間!!

通常病房的走道屬於公共空間…

病房因為有門做為區隔,且因關門後即不屬於公開開放..所以屬於私人空間!!!

換個角度想…也就是當病房門沒關的時候~即不屬於單獨封閉空間…也就是開放空間啦!!

如果門沒有關閉…這時候病患或家屬只要罵任何帶有汙辱性質的話語時~即構成公然侮辱!!
補充2017年4月21日醫療法修正案

已將「公然侮辱」也納入妨礙醫療業務執行範圍,若對醫療人員有「幹譙」、「謾罵」等行為,可處3萬元到5萬元罰鍰。

對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人員暴力、脅迫、恐嚇,修法後把拘役取消,可直接判刑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。

再補充一下法條內容

醫療法第 24 條
醫療機構應保持環境整潔、秩序安寧,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。

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,任何人不得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
,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,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。
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,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。

違反第二項規定者,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之;如涉及刑事責任者,
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。

同法第 106 條
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。如
觸犯刑事責任者,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。
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類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,致生危險於他人之
生命、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
罰金。

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,施強暴、脅迫,足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
療業務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犯前項之罪,因而致醫事人員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
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其實….

寫這篇文章並不是鼓勵醫護人員去告病患或家屬

其實小編想要讓大家知道的是…
當彼此能有同理心!!能夠相互體會彼此的辛苦!!
不要因為有繳健保費…或是去住院因為自費貼個幾千元病房費就把自己當大爺!!!
疾病治療…並不會因為住單人、雙人、健保而有所差別…
會有差別的只是空間大小及內部擺設….
因為自費貼的那幾千元….不過就是為了住院時寧靜的空間…不是嗎???

醫護人員
並不會因為病人或家屬當月多繳了幾千、幾萬、幾十萬然後薪水就變多好幾萬…..
那並不是費給醫護人員的….而是住院的你/妳為了環境而付錢!!!

醫護人員絕對比你們想像中還要累……服務的病人絕對比你們想像中的還要多….

請給予鼓勵~~不要給予謾罵…..讓醫護願意繼續用心服務下去吧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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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珍惜醫療資源(救護資源)!!!

小編跟隨消防協勤救護已經近十年…雖然不見得看過甚麼很重大的救護現場

但有句話不得不幫消防隊的弟兄們說…

雖然消防隊的弟兄領的薪水確實很多…但我們(包括小編)在家睡覺、吹冷氣、放假等等(春節、端午、中秋、清明….)、過生日、約會、和同學聚餐、唱KTV、逛夜市、出國遊山玩水等等等…行程的時候…

警消們卻是…值班24小時、備勤24小時、裝備保養、體能訓練、出勤(火警、抓蛇+救護)、清明節配合防火還要曬太陽、隨時可能有督考、天災可能休假還被停休(連颱風假可能都沒有)、跨區支援鄰近分隊救災救護、火災撲滅後還要現場待命到確定不會復燃…..最嚴重的…說不定哪天出勤後…就再也見不到面….這種火場的危險…歷歷在目….

今天不是要比較工作的收入和做多少事情…
當然….工作要高薪..麻煩找自己的老闆要…當然也要老闆願意給…
不然只好自己努力一點、專業一點….(大家應該都知道)…
門檻低..耗體能…國防-Online歡迎你…(小編沒拿業配…)

離題~~~

【珍惜醫療資源與珍惜救護資源是同樣重要!!!】
請各位看官放空腦袋後~自己沉澱後想想

如果有一天….就算你(妳)擁有全台灣最多的財富…願意付出一切

只為了去醫院…只是為了治好病…..卻沒半個醫療人員願意…

喔喔喔~~不不….應該改一下…..是找不到醫療人員!!

台灣的醫療人員每年都在增加…但真正投入的人卻沒有明顯成長

至於原因…..

PS:畢竟網路平台不能寫的太白…不然哪天可能被抓去約談…

當然….職場問題首當其衝….

太多無中生有的醫糾、太多網路上酸言酸語、太多的暴力事件….

甚至是最近報導出來…導致熱忱被澆熄…

最終選擇退出….原本自己選擇的…那條路….

大家真的希望如此嗎???

大家真的希望如此嗎???

大家真的希望如此嗎???

(很重要….說以說三次!!~但也請你(妳)們好好想三次!!!)

其實要做到~很簡單!!!

只有四個字…就是【尊重專業】!!!

救護現場請尊重警消的專業…受過專業訓練的警消有標準的評估標準….

運送過程更會依據現場檢傷結果…先給予適當的處置後依據狀況送醫..

有時候平穩緩慢的運送也並非是絕對的不正確…

另外~

到了醫院急診..也請務必遵守急診檢傷順序..

急診~救急不救先…

舉個例子~騎機車雷殘手腳擦傷+牙齒斷3顆….應該不會比到院前還在壓CPR的人急吧!!??

小編認同家屬會心急….誰沒有家人進過急診…

但….請深呼吸~請沉住氣~

尊重醫療人員的專業~醫療人員也會給予相對專業的處置回饋給您的…

 

上面的內容寫很多~看到的人也很多!!!

但仍然希望~

懂得珍惜的那個人….就是在看這篇文章的你(妳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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